2025-08-15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 本系誠徵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3名。
  • 需求領域:大學需為「機械」或「機械與機電」背景畢業者,並具國內、外大學之機械工程博士學位(或半年內即可獲得學位者),研究專長以機械或機電範疇為主,並聚焦於以下三領域為佳:1.機械設計製造領域、2.機械固體力學領域、3.機械控制與光機電領域。新聘教師需能符合學校英語授課之要求(每學年應開授一門EMI課程)。

一、 應徵資格:

(一)    具國內外博士學位者
★初任教師:自對外公告首日起溯算2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獲得博士學位者,均可視為初任教師。

(二)    非初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三年應有二篇發表於 SCI、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二個國科會研究計畫。

3.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應有一件國內外發明專利或國際級比賽獎項。

4.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一件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業界科專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有具體成果可供審查。

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二、 其他:

(一)  曾獲國科會「2030 跨世代年輕學者方案」、「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哥倫布計畫」、或「吳大猷先生紀念獎」等補助獎勵者,本系將優先考慮。

(二)   本系針對學術成就卓著之傑出新進教師,額外提供彈性薪資獎勵。

(三)  應聘教師於任滿3年需接受本系評鑑考核以供是否續聘之參考。

(四)  依據本校教師評審辦法第8條第3項:民國98年2月1日起新聘專任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到任後6年內未能升等者,再續聘1年,如仍未能升等者,則不予續聘。

(五)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 (甲)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乙)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丙)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三、 繳交資料:

(一) 個人資料簡表(請至本系網頁最新消息下載填寫: http://www.me.ntnu.edu.tw/ )

(二) 學經歷證明文件(國外學歷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助理教授需附大學部及研究所成績單)

(三) 推薦信兩封(初任教師需附指導教授推薦信乙封)

(四) 五年內代表著作或研究成果

(五) 相關著作目錄

(六) 可開授課程科目及其大綱(申請人若有教學經驗者可附教學意見調查結果)

(七) 未來擬從事之研究領域與計畫大綱

(八) 曾經從事過之研究計畫與重要成果大綱

(九)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得獎與專利等)

以上資料請彙整後裝訂成一本

四、 報名方式:

(一) 請於公告有效期間內,登入本校徵才系統報名:
     https://pms.itc.ntnu.edu.tw/HireApp/

(二) 請將「個人資料簡表」及「簡歷表與五年內研究成果及目錄」填妥之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給本系林淑雯小姐,請註明:應徵領域、職級(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專任教師),表格請至本系網頁最新消息下載填寫: http://www.me.ntnu.edu.tw/ 。

(三) 收件地址: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 林淑雯助教收(資料請以掛號寄,並註明應徵何種專長領域、職級專任教師)

五、 聯絡人:林淑雯助教(02-7749-3502;上班時間:8:30-17:30)

       e-mail: tvcmail@ntnu.edu.tw

六、 審查方式:

        欲於2026年2月1日起聘之申請者,請於2025年9月14日(日)前將資料寄至本系;若於截止日後繳送資料,將至下一次徵聘討論。將以隨到隨審的方式進行,所寄資料恕不退回。

七、  截止日期:2025年9月14日(日)止(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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